【政策解读】浙江:新建厂房屋顶100%安装光伏,能批尽批 、能建尽建!

时间:2026-07-09    来源:智汇光伏

日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100%,存量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能装尽装”,全力实现新增工业光伏装机1000 万千瓦目标

1、工业光伏开发建设要求

根据省里工作任务分工,各地经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建设、电力及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到:

(一)能批尽批。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要能批尽批、即报即审、快审快批。

(二)能建尽建。

(三)能优尽优。工业企业和园区要优先选用光电转换效率高、耐候性与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的组件产品。

四)能融尽融。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充分利用工业微电网技术构建源网荷储交互融合的运维体系,实现光伏与电网的高效协同。

(五)能上尽上。各地电力部门要在电网安全运行基础上,全力保障工业光伏接入公共电网并网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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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措施

1)支持光伏“能装尽装”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支持光伏“能装尽装”工业园区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

2)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推行新建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营建设管理机制,将光伏配套建设贯穿工业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

3)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3、工业光伏开发建设范围

1)工业厂房屋顶(含混凝土平屋顶和彩钢瓦屋顶);

2)厂区停车棚(含机动车棚、非机动车棚和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场所);

3)厂房立面及围墙(含车间南向外墙、办公楼BIPV 幕墙和厂区围墙)

4)闲置硬化空地等区域。

工业光伏开发建设流程

4、工业光伏开发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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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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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征集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5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双碳”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努力实现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起草了《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沈斯亮,联系电话:0571-87058138

联系邮箱:shensl@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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