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26-06-11    来源:工信国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2025924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发表的视频致辞精神,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中心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征集,梳理总结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实践、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方向

(一)绿色低碳技术国际合作

征集要点聚焦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应用领域,征集实现技术引进、联合研发技术出口、技术共享的绿色低碳技术国际合作案例

(二)绿色低碳装备国际合作

征集要点聚焦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绿色低碳装备联合研发绿色低碳装备跨境生产与供应链协作绿色低碳装备跨境应用与服务绿色低碳装备技术转移与能力建设等,征集国际合作案例。

(三)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

征集要点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以及碳排放基础通用、核算与报告、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征集绿色低碳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国际化、互认相关国际合作案例。

(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征集要点聚焦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培育(如数字化和绿色化融合、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等),征集共同设计研发跨境绿色金融产品或联合推出针对绿色技术引进、绿色装备出口的专项金融工具的案例;为国际绿色低碳合作项目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共同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联合担保机制的案例。

(五)绿色低碳服务国际合作

征集要点聚焦绿色管理与咨询服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ESG体系搭建、碳核算与碳管理服务等)、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培育、跨境绿色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跨境绿色服务等方面,征集通过国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优化、能力提升的案例。

基本要求

(一)案例需满足至少与一个外方存在合作关系;

(二)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

(三)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遵循参与主体自愿原则,可对外公开

(四)案例应符合我国对外合作总体战略方向和政策导向,体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精神,突出合作模式创新实践综合效益应用前景等方面成效

(五)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兼顾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环境效应,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六)案例申报材料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翔实、图文并茂,能够充分展现案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七)如无更新工作进展,已入选往期《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案例申报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九)申报主体及案例相关项目(如涉及)在生产、质量、安全以及环保方面未发生大事故

三、征集流程

(一)申报方式

案例的申报采用自行申报与第三方推荐相结合方式。自行申报的主体,申报案例数不超过3个,需填写《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第三方推荐的单位,除组织各申报主体填写《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申报表》外,需另行填写《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意向单位于2026713日前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邮箱pengyr@cietc.org.cn)。

(二)评选流程

我中心将组织工业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对报送案例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案例创新性、示范性和影响力评选出一批典型国际合作案例,形成案例集。

四、成果运用

(一)汇编发布

申报案例经评选后,汇编形成《2026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集》,2026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大会上发布,并报送部相关司局参阅。

(二)对接推广

为评选出的典型案例提供经验交流和产业对接服务,通过中心现有的论坛、展会活动,向相关部门及国内外机构进行推广。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彭一然  010-6820064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9   

 

附件(详见 “阅读原文”):

1. 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申报表

2. 工业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202664日